新疆路灯灯具部分
1、灯具应牢固端正,谢绝有松动,歪斜现象。
2、灯罩应完整无损,没有破碎。
3、搪瓷灯伞锈蚀,变形者应更换。
4、灯具反光镜面失效,应更换。
5、灯具反光镜在运输,安装过程中不应损坏或变形,灯罩应加胶圈,擦试明亮,灯口是瓷的破碎露铜时,应予调换。
6、灯具、灯身不能弯曲,各部分固定螺丝需加弹簧眼线紧好,谢绝松动。
7、铸铁灯头有裂纹,掉块不能使用,没有胶皮不合格。
8、灯身抱箍要适合电杆,装置服贴不应过长。
9、灯身的透明罩和反光镜检修时应清扫擦拭干净,现场无法清扫的应更换。
10、透明罩的扣环应完整好用,防止掉罩应用可靠挂勾。
11、灯具防尘毡条要齐全,不齐的要修换。
12、灯坨与灯管法兰盘必须配套有得有裂纹有伤痕,螺丝要齐全,螺栓长度应能穿透灯坨法兰盘。
13、一个灯具适用不同规范的灯泡时,应将灯口固定点调整到与灯泡容量相同的位置,得到最佳配光曲线。
14、各种铁件均无严重锈蚀或裂缝、伤痕等情况漆皮脱锈蚀者应除锈刷漆或镀锌。
15、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,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(石棉管或瓷管)。